被抄袭的猎场
“过去一年里,超过5000位总裁在短剧中轮流被下药,3000多名女主总是阴差阳错走进酒店房间,2000多个失散千金轮番上演认亲大戏,连巴掌戏的累计次数恐怕都能绕地球好几圈。”去年11月,短剧头部制作方“听花岛”总制片人赵优秀曾如此调侃当下短剧内容陈陈相因的现实。
短剧行业深陷抄袭困局已久。光鲜的一面上,是“千亿产值”和“两倍于电影大盘”的惊人数据:据业内估算,2025年中国微短剧(含漫剧)产业产值已突破千亿规模,市场体量接近全国电影票房的两倍。
残酷的另一面则是,相较于此前几年迅猛增长的势头,短剧行业正从野蛮生长的“爆发期”迈入“存量竞争期”,维权博弈日益激烈。
头部网文平台阅文集团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去年下半年以来,仅针对微短剧、漫剧的侵权事件,就发起了550多起维权行动,并启动十余起诉讼。
“微短剧的竞争,上半场靠流量和速度,下半场则要拼合规与原创。”多位业内人士意识到,过快的发展节奏催生了巨大的流量泡沫,短剧跑得太快,导致无论是从业者还是行业规则,都显得力不从心。在经历了掠夺式发展的红利期后,整个行业不得不正视这场关乎生死的版权保卫战。
AI插画/adan
被抄袭的猎场
“编剧和作者既要提防同行融梗,又要应对恶意举报,但最难防范的,始终是无孔不入的剽窃者。”
书云月是从网文圈跨界到微短剧行业的编剧,在她看来,这句话精准概括了行业的普遍生态。同行之间心知肚明,在追求极致效率的“短国”里,大家只能“追风口”,什么题材火了就得立刻跟进,这在一定程度上无异于纵容抄袭。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陶乾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当前短剧领域的抄袭纠纷,主要集中于短剧与文字作品之间、短剧与短剧之间,以及AI漫剧与网络文学之间。
由于叙事逻辑和内容内核高度同质化,短剧在题材层面大量依赖网络文学IP,后者也因此成为被抄袭的重灾区。事实上,短剧的前身正是网络小说在各大平台投放的营销广告,逐步演变为小程序短剧。
2023年,书云月在“中文在线”网站完结了一部玄幻萌宝题材的小说,核心设定是女主命格残缺,必须找到九位与她命格互补的爹爹才能弥补缺陷、顺利成长——灵感源于童话《小蝌蚪找妈妈》。
一家短剧制作方通过网站联系她,称正在批量收购此类IP。她打包提交了核心人设、故事大纲和前三万字正文,不久后收到“未被选中”的回复。
两年后,书云月女儿的同学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一部剧,告诉她“这个跟你写的故事好像”。书云月一看,“这不是好像,这就是我的故事”。短剧将小说中的九位爹爹缩减为五位,但主角道长的母亲这一角色被保留,贯穿全剧的核心台词也与原作高度重合,情节相似度超过80%,而对方并未购买任何版权。
除了短剧对文字作品的抄袭链条,更省事的做法是直接复刻爆款短剧。成本是关键因素,据业内估算,一部原创中等短剧的制作成本约50万至80万元,而通过“对标洗稿”复制的版本可压缩至十几万元。
业内人士观察,早期投流逻辑下,盗版方总结出一套“洗素材”的手法,能绕过平台的版权识别系统。例如,故意钻算法漏洞,将原剧名《末日来临,我在开超市》中的“末”改为“未”,变成《未日来临,我在开超市》。观众的大脑会自动纠错,但在机器算法中,这已是两部完全不同的剧。
如果复刻后再走漫剧路线,成本还能进一步压低。漫剧,即动漫短剧,指以漫画为基础,配合脚本、配音实现漫画视频化的内容形式。其中成本最低的是“解说漫”:只需将小说文案输入AI,选定固定的动画建模模板,短短几分钟就能生成一集配有机械配音和简单动态画面的“动态漫画”,整个过程仅需支付软件使用费。
左图:《祯娘传》剧照 右图:《盛夏芬德拉》剧照
书云月后来发现,自己的小说已被“改编”成漫剧。画面制作粗糙,人物的嘴唇随着AI配音机械张合,动作和表情均来自固定的循环模板。主线剧情已更新了一百多集,但她从未授权过该书的漫剧版权。
多位受访者提到,侵权主体并不只是“小作坊”。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葛蔓向《中国新闻周刊》指出,部分小型公司或个人创作者因资金有限、制作门槛低,常采用简单粗暴的制作方式,如对现有作品直接切片拼凑、删减搬运,或缝合多个片段的所谓“二创”,这类直接复制的侵权手法,在司法实践中一旦完成取证,往往较容易被认定为侵权。
相比之下,另一些更为隐蔽的方式则难以被监管,例如通过“参考—改编—再创作”的路径对内容进行二次加工,甚至将相关内容改编后转移到海外平台传播,利用地域差异与执法壁垒规避监管。不少刚入行的编剧都曾被要求仿写爆款短剧或小说,行业内对此有更体面的说法叫“对标”。编剧唐小蓝形容,编剧们的工作往往是东拼西凑式地“拼好剧”:老板相中A的设定,再融入B的元素,还要糅进C的剧情,最终一部剧里能看到好几部剧的影子。
纸上的武器
发现自己的小说被“改编”成漫剧后,书云月注意到,这次的侵权者多为个人账户,数量也异常庞大。她尝试先给对方发私信和留言,表明自己原创作者的身份,结果立刻被拉黑。编辑建议她直接向平台举报。举报流程繁琐而复杂,她需要逐一对原作章节进行截图,制作“调色盘”,还要上传版权合同和身份证明,每一条举报就要准备一份材料包。
调色盘是网文圈对“抄袭对比图”的俗称,即将原作与涉嫌抄袭的内容并排放置,逐项比对,力求让抄袭痕迹“清晰可见”。夏夏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调色盘制作者,曾作为小说《锦绣未央》侵权案的志愿者参与证据整理。
但夏夏很快发现,面对短剧时代的抄袭方式,网文圈打磨多年的这套纸质工具正在失效。
制作小说调色盘,底层逻辑是文本比对,而短剧的出现打乱了整个流程。侵权方不会提供剧本,也不会留下任何可供直接检索的文字内容。想知道一部剧究竟讲了什么,只有一个办法:逐帧暂停画面,把台词、动作、人物反应手动转录成文字,再整理成剧本格式,才能进行比对。
而且,即便调色盘做出来,也未必能派上用场。夏夏指出,台词可以逐字比对,但短剧作为视听语言,其画面语言同样可以被抄袭。分镜如何构图,演员走位如何安排,情绪高潮点设在哪里,甚至使用的OST,都是调色盘无法捕捉的。
借助AI等工具,只需要少量的成本,就能将小说文案制作成漫剧。AI插画/adan
葛蔓向《中国新闻周刊》进一步阐释,尽管短剧与长剧在爆款逻辑上迥然不同,但著作权法的核心判定标准依然是“接触+实质性相似”。那么具体到短剧领域,如何界定其与被抄袭内容构成“实质性相似”?葛蔓指出,短剧追求的是“短平快”的传播效果,其核心竞争力往往集中在某个瞬间爆发、高度凝练的“核心梗”上。例如短剧《盛夏芬德拉》中男女主角在浴缸里的一场戏,仅凭这一片段就足以击中观众、留下深刻印象。正因为这种特性,短剧抄袭常常表现为对爆款桥段的直接复制,侵权比对反而比长剧更具焦点。只要符合“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即便仅抄袭一个核心梗,法院同样可能认定侵权。
知名网文《桃花马上请长缨》被侵权案便是典型例证。2024年7月,该小说版权方发现作品被短剧《将军!夫人她请旨和离了》抄袭,随即向宁波中院起诉该剧出品方及多家关联公司。一年后,法院最终认定侵权事实成立。
左图:小说《锦绣未央》被诉抄袭。 中图:短剧《将军!夫人她请旨和离了》海报 右图:短剧《盲心贵女》海报
法院明确指出:“判断一部短剧是否侵害长篇小说著作权,核心在于确认其是否提取并再现了小说的独创性内核,即驱动核心情节走向的序列设计(包括人物设置与人物关系、推动主线发展的关键环节及其编排),以及具体的视听呈现方式(如标志性台词、独特细节、场景设计),而非进行逐字逐句的机械比对。若二者在上述核心层面的表达高度一致,即可认定构成实质性相似。”
然而,“这一梗足以让观众联想到那部剧”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仍高度依赖法官的主观裁量,缺乏量化依据,也因此可能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
2025年,北京某公司称获得小说《瞎子美人》的独占授权,认为短剧《盲心贵女》在剧情、人物和情节上与该小说高度相似,遂起诉制作方及平台方侵犯改编权、摄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审理认为,两部作品仅在“女主目睹男主杀人后装瞎自保”这一主题设定上相同,该情节属于思想范畴或常见套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且具体剧情、人物关系和表达方式差异显著,不足以证明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故未认定侵权。
与此同时,短剧的迅猛崛起也催生了大量版权认定上的历史遗留问题。《微短剧行业法律合规与风险治理白皮书》指出,IP授权链条存在瑕疵的侵权案件,是仅次于素材侵权的第二大情形,占2025年行业侵权纠纷的25%—30%,主要表现为授权权限缺失、授权范围(如地域、期限、权利种类)约定不清或超权限使用。
唐小蓝曾目睹网文平台与影视公司之间因此类问题产生纠纷:某部长剧版权被影视公司购入并取得不错反响后,公司希望开发同一IP的短剧版本,却遭遇版权方起诉。症结在于当年签订合同时,短剧概念尚未成形,条款中并无此项授权。片方自认为买的是打包的全版权,而版权方则认为并未出让短剧单项权益。有时,片方会选择绕开问题,打着“长剧衍生”的旗号启动短剧制作,原著作者直到短剧上线才知道自己的作品多了一个版本,从未收到任何通知。
“先抄再说,对方找来再补签。”一位业内人士如此概括部分制作方的心理。
书云月耗费大量时间,逐步拼凑出抄袭其小说的短剧制作方的操作路径。据她了解,侵权方凭借该剧套现约80万元。网站代为维权后,双方于今年1月达成庭下调解,她最终获赔2万余元。
至于抄袭她小说的漫剧制作方,她向不同平台提交了相同的证据材料,得到的处理结果却截然不同。部分平台直接判定“举报失败”,无任何解释,甚至找不到人工客服入口。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向《中国新闻周刊》指出,若平台或侵权方在收到警告函后仍继续传播相关内容,由此产生的损失可能适用惩罚性赔偿。平台后台数据、交易记录等均可通过司法程序调取,为权利人维权提供支撑。“数字时代侵权虽然容易,但证据同样容易获取。”
红果短剧相关负责人回复《中国新闻周刊》时透露,2025年平台共受理短剧侵权投诉1849件,经审核确认侵权并下架的短剧达849部。相较2024年,投诉量与处理量均呈上升趋势。针对“先侵权获利、后被动下架”的时间差问题,平台正尝试构建大模型与人物形象库,以识别和拦截盗版及未授权短剧。
被杀死的故事
盗版抄袭等显性掠夺之外,更令人担忧的,是同质化现象对整个内容生态隐性的侵蚀。
与短剧突进的产能匹配的是惊人的IP消耗速度。《2025微短剧行业生态洞察报告》显示,番茄小说2025年前10个月的IP改编总量,较2023年全年激增了17倍。多位受访者都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海量的改编并未带来百花齐放的创作,反而将影视创作变成了精密计算的算术题。
随着行业逐渐成熟,短剧精品化、市场化是一个大趋势。本版图/视觉中国
“从叙事学角度来看,人类故事的原型与母题当然不是无限的。”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教授张斌向《中国新闻周刊》指出,传统的电影、电视剧是在这些基础母题之上,通过探索不同的题材、人物配置和故事情节,重新组合生成新的表达。
然而,短剧目前的做法并非如此,而是对这些资源和题材在短时间内进行高强度的“掠夺式开发”。张斌认为,由于短剧投资小、金融风险低,资方的产业逻辑就是不断复制某种题材投放到市场去“试水”。他将早期观看短剧的体验精辟地总结为“一耳光一集”,意思是,短剧通常只追求情节反转的速度与刺激度。在所有的感官体验中,“爽”“虐”“笑”成了当前微短剧创作被精准锁定的三大靶向情绪。
“故事本身正在被杀死。”朱巍直言,“短剧放弃了铺垫、逻辑与人物弧光。”
“精品化”是这一两年短剧行业常提的关键词。随着行业逐渐成熟,一些作品在影像质感、镜头语言与制作水准上已明显提升,尝试摆脱“情节轰炸式”的粗粝形态。
早些年,只要短剧项目拥有头部演员或热门IP,即使剧本尚未成熟,也可能获得平台高价采购甚至竞相争抢。而如今平台更强调“内容优先”,通常需要在扎实的剧本基础上再叠加演员资源,项目才更有可能获得通过。在业内看来,单纯依赖流量或明星驱动项目的时代正在逐渐过去。
唐小蓝关注到,越来越多专业院校出身、原本走主流路线的导演和编剧下场“降维打击”,花四五十万搏收益的剧组在变少,精品化、市场化是一个大趋势。
另一方面,维权也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唐小蓝去年亲历了一次完全不同的维权体验,去法院沟通时,她发现法官对IP、版权、剧本侵权这些概念非常熟悉,不需要她从头解释“什么是网文”,法官能直接指出她的案子适用哪条法规、应当如何处理。“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
不过,张斌注意到,从叙事深层结构来看,不少作品仍延续着熟悉的类型成规与“金手指式”主角逻辑。毕竟,短剧的兴起是因为其能与当代社会整体节奏的加速形成深层文化共振,短剧以高密度情节和快速情绪回馈的叙事方式,回应了观众即时性的心理需求。
这也引出了一个问题:短剧这种依托平台传播、强调即时反馈的产品,能否真正走向精品化?
“在短剧的生产过程中,艺术和创作的力量相对来说是比较弱小的。它的底层逻辑是复制,如果一直不改变底层逻辑,短剧的同质化不可避免。”张斌说,当短剧走入了模式化的死胡同,在市场上难以收割流量的时候,也就是它必须求新求变的时候。
2025年下半年,书云月转行成为短剧编剧。
这几个月,书云月接的单子全是改编。她认为自己能够分清楚“对标”和“抄袭”的边界。在她看来,正常的题材迭代不算抄袭,“但是你不能只换个痛点,却把人家的故事背景、核心梗、人物设定乃至主线走向全盘借走,那就是板上钉钉的抄袭”。
(书云月、夏夏为化名)
发于2026.3.16总第1227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