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某传媒公司发现竞品突然上线一部与自身未公开短剧高度相似的作品,经内部核查,锁定公司制片助理禹某存在重大泄密嫌疑,遂于5月初向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报案。
接到报案后,市场监管局启动侦察程序,开展全面调查:一方面依法对禹某进行询问,核实其任职期间的工作权限、剧本接触记录及信息传播情况,禹某初期否认泄密行为,后经执法人员出示其办公设备下载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最终承认违法事实;另一方面,执法小组调取了该传媒公司剧本加密存储记录、员工保密培训档案,确认公司已对涉案剧本采取加密存储、权限分级管控等保密措施,并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剧本进行鉴定。同时,执法人员对接收泄密剧本的竞品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固定了其利用涉案剧本抢先制作上线短剧的相关证据。
该案首次明确未公开短剧剧本、创意脚本、策划方案均符合商业秘密三性,纳入文创领域经营信息保护范围,为后续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执法范本。市场监督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禹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本案还促成侵权方向传媒公司,就剧本研发成本、市场机会损失等共计34.2万元的直接损失进行民事赔偿。
一、如何筑牢防线,避免剧本泄密?
1.合同锁密:与员工、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剧本、大纲、人设等均属保密范围,约定离职后保密义务及高额违约金。核心人员叠加竞业限制,离职2 年内禁入竞品公司。
2.分级管控:建立剧本密级制度,按“最小授权原则” 设置电子文档权限,加密存储、操作留痕,禁用公共网盘传输。物理载体双人双锁管理,调取需审批。
3.全流程防护:创作阶段申请时间戳认证;优先发送剧本摘要,签约前签保密协议;离职时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账号权限,签订离职保密承诺书。
二、泄密后维权:行政报案VS 法院起诉,怎么选?
三、维权建议
优先行政报案:发现泄密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借助公权力快速固定证据、责令侵权方停止行为,避免损失扩大。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再提起民事诉讼,此时行政认定可作为关键证据,大幅提高胜诉率,同时主张赔偿与惩罚性赔偿。
短剧行业已进入合规深耕的高速增长时代。未公开剧本、大纲、创意脚本、策划方案不再是无保护的内容,而是受法律强力保护的商业秘密。做好事前防护、选对事后维权路径,才能守住影视核心资产,避免辛苦创作,被轻易换皮与盗用,让创意成果付诸东流。
关注作者:刘可晶 律师 上海凯茂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解决 知识产权 涉外业务 专利代理人 欢迎转载及留言,联系请致邮:kejingliu@kaimaolawfi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