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工智能技术在微短剧、漫剧、微综艺领域的合规、健康、有序应用,保障创作者、演职人员、知识产权权利人、平台与广大观众的合法权益,防范技术滥用与内容风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行业公信力,推动江苏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网络视听协会微短剧微综艺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共同订立本公约,共同遵守、严格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与公序良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不制作、不传播含有违法违规、低俗色情、血腥暴力、造谣诽谤、不良导向及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使用剧本、漫画、图像、音乐、音效、素材、模型等均须取得合法、有效、完整授权。严禁利用AI技术实施抄袭洗稿、盗版复制、无授权改编、侵权搬运等行为,尊重原创、保护版权。
未经本人书面明确授权,不得使用AI技术对自然人实施换脸、声音复刻、形象合成、虚拟演绎等行为;严禁盗用、伪造、滥用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声音权及其他人格权益,保障公民合法人格利益。
依法与演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支付方式、AI使用范围、授权期限、保密义务等事项。按时足额支付薪酬,保障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与人格尊严,构建和谐用工关系。
凡使用AI生成、AI合成、AI换脸、AI仿声、AI虚拟形象等内容的作品,须在片头、播放页面、作品简介等显著位置清晰标注AI相关标识,真实披露制作信息,不隐瞒、不误导观众。
秉持科技向善理念,规范使用AI技术。不利用AI伪造、恶搞、侮辱、抹黑他人形象;不恶意篡改、歪曲历史人物、英烈模范、公众人物形象;不制作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成员单位自觉接受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合作平台及社会公众监督,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提升合规水平。积极参与行业共治,共同维护江苏微短剧、漫剧行业良好生态。
本公约对全体成员单位具有自律约束力。成员单位违反本公约约定,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批评、公开警示、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报请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向社会公示。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江苏省网络视听协会微短剧微综艺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江苏省网络视听协会微短剧专业委员会
2026年4月